2010/02/08

譚作人被禁制的最後陳述.譚作人



譚作人被禁制的最後陳述‧譚作人
《起訴書》指控我「顛覆國家政權」的主要證據不足,控罪缺乏事實依據,構罪有違法理。作為改革論者,我為社會也為政府,被主流媒體評為「文明市民」;如今為家鄉人民坐牢,我視為少有的榮耀。



編者按﹕這是四川環保維權人士譚作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呈堂陳述,但今年八月十二日庭審期間,譚作人沒有獲准發言,於是他以手稿方式,寫下了入獄一年來要說的話和對欲加之罪的所有回應,交由亞洲週刊獨家發表,以保留一份堂外證供和歷史記錄。

今天,在莊嚴的人民法庭裏,我站在被告席上,等待法錘的敲擊。但這並不表示我已經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在接受人民或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的審判——當莊嚴的法錘敲下之前,我還幸福地站在不那麼幸福的人民中間,作為人民的一員而積極發言。

多 年來,我以一個具體的「人民」——個人的身份,為了人民的利益,作著不懈的努力,對於損害人民利益的事情,作著頑強的抗爭。這是一件艱苦的工作,一個把抽 象的「人民」變成具體的「公民」的漫長的過程。在這過程中,一些人沉默著自己的沉默,一些人特色著自己的特色,一些人等待著環境的改善,還有一些人認為, 社會進步等不來,要靠大家努力去爭取。很有幸,我站在積極爭取社會進步的理性人群之中,作出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不敢斷言,正是這些事情,成為我站上被告席的真正原因。但我要說,做過這些事,我至今無悔。

今 天,我被起訴指控的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政權和推翻制度」。這是一項嚴重的控罪,卻與我所做過的事,沒有多少法律關係。《起訴書》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 是三件幾乎無人知曉的個人行為:一篇寫於二零零七年的個人回憶文章,一件在二零零八年為地震災區義務獻血的個人行為,一個在二零零九年發出的私人電子郵 件。這三件事,與二十年前的六四事件有一定關係。然而,掌權的人和執法的者並不是為了六四而把我投獄,他們另有目的。

為什麼,對六四的官 方稱謂,從最初的「反革命暴亂」,變成後來的「動亂」、「六四事件」、「政治風波」?為什麼,這件二十年前的歷史事件,今天成為構罪理由?為什麼,本案的 控罪從「五一二」變成「六四」,從「顛覆政權」變成「煽動顛覆政權」?為什麼,行為人主要的社會活動被刻意隱去,而其微不足道且鮮為人知的個人行為,要被 追究?為什麼,本案要避重就輕、避實就虛、聲東擊西且虛張聲勢?本案究竟是因事構罪,還是因人治罪?究竟是治思想罪、治言論罪,還是治行為罪?究竟是因為 案外因素而預防犯罪,還是因為權力意志而懲罰「罪犯」?為什麼,行為人能夠對事不對人,行政人卻只能對人不對事?執法者為什麼要錯位構罪,開法律的玩笑?

法治治事,人治治人,政治治的是執政和行政。在「法治弱、人治強,政治更猖狂」的基本特色下,為了糾正被扭曲變形的執法行為,我更願意回到法律和法理的層面上,從兩個方面,向法庭展開陳述。

第一個方面,對於《起訴書》中的控罪,我根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作出無罪辯護如下:

一、《起訴書》捏造事實,主要指控不實。《起訴書》中關於行為人「多年來以各種方式從事所謂紀念六四的活動」的指控,不是事實。事實上,二零零八年以前,我沒有在任何地方參加過任何形式的紀念六四活動。

二、《起訴書》中關於行為人的行為動機和目的的表述是以公訴人的主觀推斷代替客觀事實,並強加於人,實行有罪推定。這種貼標籤式的宣傳手法,超過了司法解釋的範圍,不該用於法庭控罪。

三、本項指控的全部證據來自行為人的私人電腦,其內存資料為本人作品及網上信息,為私人物品。公訴人不能以此來證明行為人向不特定人群進行廣泛傳播,其指控的「煽動」行為,無事實依據。

四、我對涉及六四的三件事,辯護要點是:

A.二零零七年撰寫的紀實文學作品《見證最後的美麗》屬於個人文學創作及表達。本文從沒在國內發表,沒有指控的政治目的。

B.二零零八年為地震災區義務獻血,屬於個人公益行為。選擇日期六月四日是個人愛好,不是法定罪行。

C.二零零九年向王丹郵箱發送一封電子郵件屬於私人通信。該通信沒有進入公共傳媒,無「煽動」的事實。其內容為「以義務獻血的方式紀念六四二十週年的活動建議」,此建議與「顛覆」行為沒有法定關係。

D.從以上三件事看,行為人沒有實施「煽動」、「顛覆」、「推翻」的具體行為,不具備指控罪行的構成要件,其控罪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

五、《起訴書》中關於五一二地震言論「損害了我黨和政府的形象」的指控,缺乏具體事實證明。同時,對行為人對局部具體事物的事實判斷和評論,妄用全稱判斷來加以否定,誇大其詞,上綱上線,不合法理。

六、綜上,《起訴書》所指控的主要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其控罪缺乏事實依據和實體法律的支持,構罪有違法律法理。根 據《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根據《刑法》第三條罪刑法定原則(其表述為,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得定罪量刑),根據《刑訴法》關於「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 追究」的規定和「未經法院判決裁定的,不得判定有罪」的規定,根據不溯及、不類推、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司法原則,根據公平正義的法則精神,《起訴書》的 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本案,應該依法予以撤銷。

以上是我對《起訴書》的陳述意見。

我要向法庭陳述的第二個方面的內容,也許屬於案外,但應該為廳內了解的一個基本事實,即犯罪嫌疑人究竟做過些什麼事,犯過什麼罪,或者說,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這個被壓制和掩蓋的事實,以及被剝離和迴避的真相,正是破解本案重重疑雲的關鍵點。

第一個基本事實是,行為人不是所謂「顛覆分子」。

《起訴書》所指控的「顛覆政權和推翻制度」,從來都不是我的行為動機和目的。我沒有這個終極目標,沒有這個主觀故意,也沒有從事相關行為的客觀事實。

我是一個竭力主張並且身體力行的改革論者,抱著「主觀為社會,客觀為政府」的行為動機,堅持為地方公共事務貢獻意見和言論。我個人的政治主張,是堅持對內開放改革,以持續漸進的政治改革,促進軟著陸式的社會轉型。這 在我幾十年的言行中,能夠提取足夠的證明。多年來,我崇尚行動、追求效果,以溫和而又堅定的方式,踐行著自己的政治理念,踐行著知識分子的認、知、行的統 一。正因為此,當開放、改革、發展三進程中一旦出現偏差、損害公共利益時,我總是一馬當先,見義勇為。這種作為給人的印象是﹕總是與政府作對。

然 而,印象不能代替事實。與政府作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姑且不論,僅就事實而言,我從來沒有無事生非和刻意找碴或作對的行為。地方政府每年要幹幾百件 事,其中多數是事關國計民生的好事。也有少數,屬於各有利弊、存在爭議的事。還有個別的,是弊大於利或損公肥私的壞事。這種壞事並不多見,也許不超過百分 之一。我的調研對象以及公共批評的火力,僅僅針對這類壞事,十多年來,不超過十件事。這類壞事包括:二零零零年貝氏(指貝聿銘父子)天府廣場方案、二零零 六年柏條河工程、二零零七年小西線工程、二零零八年彭州石化工程等等。在實事求是、對事不對人的原則下,在穩、準而不狠的批評方針下,這類公共批評大多收 到了積極社會效果,維護了公共利益,實現了公共表達的目的。

我要陳述的第二個基本事實,是關於我的主流行為、創造性、建設性、公益性。

十 多年來,我以個人身份出席各級政府的各類相關會議數十次,積極介入公共策劃領域,為城市健康發展建言獻策,並參與組織了一些重要的公共活動。此類策劃方 案、項目建設及公共活動包括天府旅遊廣場、天府美食公園、中國西部鞋都、國際康復中心、都市文化旅遊、文化創意論壇、創意產業中心、百千萬系統工程、那愛 德老照片影展、千禧狂歡之夜等三十多項。作為環保NGO註冊會員,我參加過長江源環保紀念碑建碑工程、索南達傑自然保護站建站工程等大型活動,參加過貢貢 嘎山水電開發調查、柏條河水電工程調查、大熊貓生態調查等自然生態環境考察活動,提出過包括大熊貓立法保護建議、彭州石化工程遷址建議等多項環保建議,多 次接受海內外媒體相關採訪。作為本市積極市民,我曾十多次參加包括省人大、市人大及政協的諮詢會、旁聽會,積極探索公共參與的有效途徑。

略作調查即可明瞭,我所參與的建設性項目,與公共批評項目的數量比,為十比一。其公益性社會行為與個人傾向性政治行為(如六四)的構成比例,是三十比一。這個量化事例,足以構成我的個人主流行為的事實證明。

事 實上,在事關全局的公共事務中,個人行為是微不足道的,但有時又是不可或缺的。在我積極參與的地方公共事務中,有良知的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無疑起著主導 作用乃至決定性作用。但有時,當專家學者或政府官員面對權力干預,出現表達障礙的時候,大聲地說出真相,成為我這個民間人士的獨特優勢。面對躲在公權力後面的胡作非為,面對錯誤決策和特殊利益的社會性危害,我沒有理由沉默,也不願意逃避。

《起 訴書》中提到的五一二地震言論,是我要陳述的第三個基本事實。如果通觀我所匯編的二十多篇媒體來訪報道,如果不是斷章取義、尋章摘句地作出片面解釋,應該 不難看出,我的地震評論是客觀的、真誠的、善意的、節制的。這些言論中,有對地方政策措施及災區狀況的客觀反映、具體評述、甚至公開批評,但沒有所謂「詆 毀我黨和政府形象」的主觀故意和客觀事實,更與「煽動顛覆」的行為和控罪,扯不上關係。

五一二地震發生後,作為一個事先知道一些相關信息 及狀況、因事前無所作為而愧疚在心的環保人士,我事後曾經二十三次深入災區,用五十六天考察了八十五個極重災區中的八十二個極重鄉鎮,採集了大量的第一手 資料,也發現了許多不應該被忽視的重要事實。比如,頭號敏感的校舍倒塌問題,就是一個於法於理於情都說不過去的問題。通過公民獨立調查發現,在地震中瞬間 脆性整體倒塌的校舍建築,其實不到二十所,在二千多所震損學校建築中只佔百分之一。而它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損失,卻超過總傷亡的百分之八十。這類校舍中,建 築質量問題無疑是傷亡主因。由於不准調查追問,致使大多數其他正常震損校舍背了黑鍋,「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成為極少數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犧牲品。

又 如,水電密集開發的河流上游及水庫大壩附近,往往是震災和次生災害最為嚴重的地區,大量的水電站被整體掩埋,水電部門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極為嚴重。為了避 嫌,這個現象被忽視,大量傷亡損失換來的經驗教訓,成了啞巴虧。再如,災後搶險安置重建三階段中,一些地方官員忽視專家學者關於規避和防範次生災害的警 示,盲目動員「不等,不靠,不要,自己動手,原地重建」,強迫一些災民回到危險地區,致使九二四至九二七特大暴雨及次生災害發生,給死裏逃生的災民造成又 一次生命財產損失。還有,關於地震預測、預報、預防的「三預」工作出現脫節,關鍵環節缺位的情況,以及地震頻繁地區建築設防不足的情況,應是震災傷亡慘重的主因。該主因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其他應該重視並加以防範的問題,包括污染企業原地搶修重建、震損民房成為強拆對象、山區鄉鎮按城市化模式盲目集中重建、救災物質被挪用侵吞,等等現象,各地時有發生。

以 上調查事實,各級政府應該掌握,社會公眾有權知情,災區人民更有權利追問。然而這些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遭到了人為屏蔽。記者被驅趕,訪問被盤查,信息被 封鎖,事主被控制,以致於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危害預而不防、防而不治、治而無力,放任其發生。沒有事實可以證明,信息封鎖有助於穩定。恰恰相反,信息不對 稱,更可能把表面穩定變成現實中的不穩定。

我的災區考察工作,雖不全面,也不算深入,卻是基本真實,尤其是關於校難問題的公民獨立調查, 通過大量的入戶訪問,現場發放調查問卷,建立統計模型,搞清了基本事實,有了初步結論。這些大量的工作,我的說出,不及我的看見的百分之一。對於有些本可 減輕或避免的天災人禍,我只有憤怒,沒有惡意。

然而正是這些看見和說出,成為使我身陷囹圄的真實原因之一。直接證據包括《起訴書》的指控,還包括零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我被傳訊、抄家、刑拘,抄家扣押物品,多與五一二地震有直接關係。其中包括六件五一二校難調查成果和部分證據,也被抄走。

我 被捕的另一個可能原因,是有關方面竭力避免提及的彭州石化基地工程。二零零八年,由於地震災難發生,我再次對地處龍門山斷裂帶的彭州石化工程選址問題,提 出了強烈的質疑,並提出了系統的遷址建議。在成都市廣大市民強烈的反對下,彭州石化工程調整了方案,部分下游項目遷往新津。經與有關方面良性互動,我也主 動撤銷了關於「和平保城」的示弱行動的建議。三個月後,我被刑拘。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我被刑拘並異地關押一百三十八天後,到成都市中 院開庭受審,竟然享受了類似「一級保衛」的特別待遇。當六輛警車、二輛囚車押送我一個人,在全線三十公里交通管制下呼嘯而至。我不願推測,如此高調辦事, 是為了把一個環保人士「擦邊」成為異議人士或者「上靠」成為動亂分子、危險分子;也不願相信,這是打著「維穩」的旗號,在破壞地方政治穩定;更不能妄斷, 這是行政矛盾向司法領域轉移,行政方法向司法普及,是行政權力意志代替了司法精神。但我要問,如此小題大作虛張聲勢,究竟是誰的旨意?想以我為道具來殺雞 儆猴,阻嚇公共批評?這不是一個好主意。

我所做的一切,無非是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堅守常識,說出真話。如此而已。

良心和 勇氣,是公民社會之魂。曾經,因為公開而不張揚地批評質疑市政府個別領導的一項公共決策,我被本市主流媒體評選為「成都市文明市民」。多年來,常有一些政 府官員對我說,成都市民都像你這樣就好了。這類評價的來源,包括市人大、市政協、市建委、規劃局、旅遊局,等等。我被捕後,本市四個主要民間組織到我家送 花籃,慰問家屬。部分成都市民和成都讀書會書友自發前來探監、捐款。一些網民發起「回家行動」,慰問卡片雪花似地飛向我的羈押地。

這些社會反應出人意料,感人至深!我把它視為公民社會在成長的社會進步表現,也視為家鄉人民對我的鼓勵。這種鼓勵表明﹕成都,需要更多的積極市民,需要有良知有擔當的城市「刁民」。

哪裏有錯誤,哪裏就有反對者。沒有反對者,就沒有公民社會。當 今中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的社會矛盾中興高發期,任何公共決策錯誤,都可能成為矛盾爆發的催化劑。所以,為了全社會的整體利益,尤其需要為了公益而敢於抗 爭並善於抗爭的反對者,需要為了社會淨化而勇於「幹髒活」的人。在制度建設層面上,更加需要實現憲政條件下的司法獨立,需要國家刑法向公民刑法轉型,革命 刑法向建設刑法轉型,建立公民權利的法律保障體系和公民社會的制度保障體系,以改變中國經濟發展與法治不彰的巨大反差,改善兩極分化及社會不公問題。正在 積極創建法治政府的成都市,必將面對這一歷史考題,從司法改革開始,交出自己的作品。

人民法庭,是公平正義的發祥地。今天,我作為被告站 在這裏,然而,應該為此而感到羞恥的人,卻不在這裏。所以,我不再為自己是否有罪而辯護,我相信審判長和合議庭的專業水準、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組建法 庭,為的是彰顯公平正義,以維護最後的公正,而追求公平正義,正是我的行為動機和目的。如果公平正義是普世的、普適的社會價值,而不是特殊的、個別的、個 性大於共性的特殊產品,那麼,我們之間定能找到共識。我相信﹕無論在何種制度環境下,有一個共識是普世的,它就是﹕法官,你的名字叫正義。在任何社會環境 中,正義都有存在價值。

今天,如果你們判我無罪,我將為此而歡呼——不是為了我個人,而是為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獨立得以保全,沒有成為行 政意志的犧牲品。如果判我有罪,我將服法而不認罪。這個判例,將會成為法治政府和政治社會的識別標誌之一。對法治政府,我尊敬;對政治集團社會,我唾棄。 如果要我坐牢,我將為此而感到自豪——為家鄉人民坐牢,是一種少有的榮耀,我將此視為我對家鄉的回報。

無論你怎樣對待我,成都,我為你而驕傲!

我對得起社會,對得起我的家鄉,對不起我的家人。

這是我的最後的陳述。

被告人﹕譚作人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Channel=lw&Path=2199067092/47lw.cfm



谭作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0/02/06

轉貼 :《歷史的先聲》---倪匡

曾經許多次,引用一本叫《歷史的先聲》的書中文章,但文章來源,是網上所見的一些,並未曾得 窺全豹。這書,據說被禁,所以不易看到。日前,非常高興,竟看到了它的全部。共三百七十多頁,分成許多章節。書是十年前就出版的了,有「建國五十周年」的 標題。書名《歷史的先聲》,副題有二:「《新華日報》、《解放日報》社論選」和「半個世紀前的莊嚴承諾」。

本書編者署名「笑蜀」,汕頭大學出版社出版。《解放日報》是當年延安中共中央機關報,代表中共中央;《新華日報》是周恩來主持,在國民黨統治區出版,完全代表共產黨的報紙。這兩報的社論,很多都由共產黨最高層人員親自執筆,所以更具歷史意義。

發現這書的全部,甚是偶然,是有一個叫作「黑與白」的博客之上,主人竟有這樣好心思,將全書都放了上去。

這 書極值得讀,現在,可以當作「六十年前的莊嚴承諾」來看。看共產黨當年說過些什麼、主張些什麼;看共產黨後來做了些什麼和現在繼續在做些什麼。看共產黨莊 嚴的承諾去了何處,看共產黨到現在還在說「共產黨說話是算數的」,知道這書雖然一百個沒理由成為禁書,但終於還是有一個理由使它被禁,就是由於它徹底戳穿 了共產黨說謊本領的高強、或變臉本事之高明。

一個政權建立在徹頭徹尾的虛妄上,這虛妄由它自己的話來公諸於世。這些共產黨人寫下的文章、提出的主張,是歷史對虛妄政權的最嚴厲的控訴!
(有意閱讀全書,請登入:
http://hkcrow.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9364.html

2010/01/21

崔卫平“推特网”效应继续扩大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沈愚
发表日期 30/12/2009 更新日期 04/01/2010  10:25 TU

刘晓波被判11年重刑后,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在征得受访者同意后,将许多中国知名知识分子对刘晓波被判刑的看法在“推特网”公布出来。

对这个“行为艺术”,博客作者连岳质疑,“刘晓波先生会不会搞人人表态的逼问?有没有朋友无法表态却是支持刘晓波先生的?非敌即友的二分切割法,个人觉得还是慎之又慎为好。”


对 此,崔卫平先生回应说,“询问知识分子同行对于刘晓波被重判十一年的做法,绝不是“拷问”知识分子的良心,言“拷问”太重了。只是想知道他们的看法而已, 想知道人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怎么想的,而一般人们也没有渠道公开这些想法。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她说,“我知道 这样做,自己是有“原罪”的。将人们从自己原本的轨道中拉出来,离开日常生活的光线,来面对这么一个晦涩的问题,在我本人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心里很有些 过不去。我平时决不做这种事情。但有的时候,生活的链条断裂了,比如晓波被判重刑,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在我们中间,我们不得不背负起这个断裂,也背负起自己 的“原罪”。”


她解释说,“这个做法,也是继承先贤孔子的传统。”孔子曰:诗可以“兴、观、群、怨”,其中的“观”,就是让人们可以从诗中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于是这位老先生将三百篇诗歌放在了一起。我将这许多知识分子的看法放在一起,也是提供一个可以“观”的视野。


她向所有接受访问的人们表示敬意。网友“yimaobuba”则认为,“从欣赏角度,我认为崔卫平的行为艺术艺术价值很高,诸位追打莫言和张颐武伤害了崔老师的艺术价值。”
崔卫平说,“更少杯葛我的采访对象,我的原罪就会减轻一些。”

点击链接,阅读崔卫平Twitter更新内容


2010/01/15

對網絡監控說不,Google 好野!

對網絡監控說不,Google 好野!


圖為 Google 北京總部門外的花
我一向對跨國企業抱有歧見,但這次不得不佩服 Google。
昨天,Google 美國總公司於官方 blog 裡說要重新審視中國業務的策略,事緣 Google 於十二月被來自中國的黑客入侵,經過調查後,發現在同時間有最少20間大企業被黑,而入侵者主要的目標是關注中國人權的活躍份子。
雖然,這次入侵,只成功盗取兩個 Gmail 用戶的資料,包括登記入期及電郵主題,並未取得內文,但 Google 發現有十幾個身處美國、歐洲和中國的 Gmail 用戶,長期被第三方登入其賬戶,這是由於他們的電腦被裝了間諜軟件和其他盜取密碼的工具。
離開中國市場
Google 之所以高調地把事件公開,是因為事件涉及全球性的言論自由議題。自2006年,Google 送入中國後,它受到不少壓力,去年更被迫要過濾政治性的關鍵詞。而這次的黑客入侵,更觸碰到企業的底線。Google 強調公司不希望再自己屏蔽搜尋器的結果,並會與中國政府商討如何在法律框架下,不自我屏蔽。它意覺到這談判最終可能會導致 google.cn 和中國辦事處要關閉。
今天,國內網友發現,google.cn 已關閉了過濾器,網民可以搜尋到六四的圖片和資料。但博訊則引述中宣部官員說:Google 難逃離開中國的命運
各地網友,包括北京和上海的 twitter 推友,則自發組織到 Google 的辦事處送花,以示敬意。
進入全面監控的鎖網世代
其實,從去年底起,中國政府已積極打造國內的內聯網。工業和信息化部,借著色情查禁,禁止個人申請網站域名,要求所有 cn 域名由公司持有,並向相關部門備案,沒有備案的網站,將被蔽閉。這變相把原來的黑名單制,變成白名單制,亦即制度上假定所有網站皆非法,除非自動向政府投案,接受政府監管和準照政府發出的所有通告。
目前,cn 網站備案已落實,而校內、QQ等點對點的社交網,都受到全面的內容監控。
此外,又針對手機與網絡進一步銜接的問題,中國政府將於2010年中前建立手機網站內容撥測系統,作全面信息監控與過濾。

中港融合個屁!

在香港,我們天天談融合,談香港被邊緣化,但最阻礙融合的是國內訊息封鎖的政策,以致香港不能成為中文世界的資訊和網上交貿港,香港政府又有何政策 去捍衞香港資訊媒體業的中心位置?沒有!它只花669億制造融合的幻象,卻讓香港在中文世界的資訊業裡,進一步的消音和邊緣化!
推友精彩論點
雖然,Google 的決定也許是純商業考慮,為了和應國內網民自發的行動,獨媒明天也會送花到 Google 香港的辦公室,以表謝意。(詳情稍後公佈)。以下是國內 twitters 對事件的一些回應及觀點:
RT @xiange: 清华科技园的保安宣称“非法献花”,在 google 和 baidu 搜索该词,无任何结果。天朝从此又创造了一个既往开来的新词:“非法献花”!将“非法”和“献花”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可见我们生活在一个价值观被怎样扭曲的时代。
@gonewater: 关于给谷歌献花的提议:北京、上海的网友,可自发、随时前往总部,不一定要聚集;不要与公司保安冲突,不一定要把花放到公司内部;把花摆放在有谷歌标志的地方,拍照存档即可。这些照片是永远的历史
RT @secretaryzhang: #GoogleCN 真理部惯用指令: 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统一使用新华网人民网稿源,首页不推荐,评论等互动环节严格把关。
RT @tengbiao: 雅虎公司曾协助中国政府搜集“罪证”,导致记者作家师涛和王小宁被判刑10年、姜力军被判4年、李智被判处8年。对比Google,同样是公司,差距怎就这么大呢?
RT @xuxiaoxuxiao: 现场有很多参与献花致敬的同学,GOOGLE行政部的人出来接受了献花和推特网友的祝福,表示感谢并将转达给领导。GOOGLE的人说,他们正忙着开会处理系列后续问题。
 
RT: @mozhixu: 谷歌的退出可能只是一个先兆, 中国与西方世界长达30年,即使因1989悲剧也未能终止的和谐关系终于开始走向终结了...... 从宣传和网监的迅速行动来看,他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doubleaf: 胡延平说,去年10月份我在新浪微博上说谷歌要撤出中国,当时很多人说我在造谣。“但是这个消息是真实的,谷歌中国在这个消息之前(指谷歌撤走服务器)已 经陆陆续续开展了一系列撤退工作,今天宣布考虑退出中国的消息,可能就是最后一刻的摊牌。”http://2.ly/fr9
williamlong: 中国对于互联网的整顿以及大规模的“国进民退”,使得Google已经认清了,所谓的未来庞大的中国互联网市场只不过是一块永远也吃不到的蛋糕,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也没有必要继续留在中国了。
williamlong: Google在中国2008年收入为2.1亿美元,百度为4.688亿美元,Google全球收入为218亿美元,谷歌中国收入不及Google全球收入百分之一,Google退出中国市场对其营收没有任何影响。

2010/01/02

轉貼:自由的香港也是我們的/冉雲飛



冉雲飛 @ 2010-1-2 9:50 閱讀(660) 評論(3) 推薦值(77) 引用通告 分類: 貢獻常識


人看了這個標題,或許會問:“我們的?”“哪個我們”?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們”在這篇文章的語境裏指大陸人。又有人看了這個回答,或許會嗤之以鼻: “哼!我們的,我來沒去過呢,即便能去辦手續也麻煩得很。”“哼!我們的,那裏什麼東西屬於我?連話都聽不懂,走在那裏陌生得很。”

你說的這一切或許都是對的,但你只說對很小的一點。香港的歷史及諸多細節,我們暫且不談,只說這二十年香港對大陸的重要性。二十年前爆發的天安門運動,後因官方的鎮壓,死傷無數,不少被逮捕判刑、一些人流離失所,有的甚至只有逃亡國外。在一片肅殺和高壓之下,大陸的傳媒——報刊雜誌、電視廣播等——對此事件竭盡掩蓋和混淆真相之能事,二十年來許多人失憶,有些隻字不提,年輕一代未曾與聞,是誰對這事件“不依不饒”,每年六月四日必在維園主持大規模的燭光紀念晚會?嗯,你答對了:香港人。

十年了,白雲蒼狗,陵穀遷衍,人物老舊,面目全非,但那種對追求自由而無辜死難的人,不竭的紀念和愛,我們不應該感動嗎?二十年了,在世界上有哪座城市, 能如此從不停歇地紀念這些為中國民主自由捐軀的野鬼孤魂,當他們在大陸得不到公開紀念的時候,是誰在代替我們懦弱膽小的大陸人盡那一份永遠的歉疚之責,答 曰:香港人。香港人為什麼堅持二十年來要去紀念六四死難者?他們紀念,是因為他們有推己及人的深愛和悲憫,是他們對自由的喪失,有一種 唇亡齒寒的恐懼。有多少大陸人公開感謝過香港人這二十年來不停地紀念中國自由的火種和英魂?沒有。我們沒有公開紀念的勇氣,難道我們表達一點對香港的感 謝,不是題中應有之議嗎?

很多大陸人不這樣認為,他們認為因為香港人自由,即便不是他們該去紀念,他們去紀念也不算啥,因為他們紀念沒有生命危險、沒有失去自由之虞。大陸人都知 道,一個人做一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別說一輩子,你就把一件事做二十年吧,那是件容易的事的嗎?持之以恆,是人人都能說的事,有幾人能做 到?上刀山下火海,諸君認為是難事,在我看來這固是難事,但最難者莫若你堅持不懈寫二十年的日記。有多少人能夠做到如此以恒,能堅持下來者百不存一。麼香港人堅持二十年去維園紀念六四,是件容易的事嗎?空間和時間、理性和情感,一切的一切,都足可令人淡忘,那是件容易的事嗎?別的不說,養你的至愛父 母,你能堅持二十年不懈地去掃墓嗎?不要找理由說你空間上遙遠,時間上不敷應用,關鍵是你做不到。這樣看來,二十年來的香港人你不應該感念嗎?

九八年大洪水和去年五一二大地震,港人所做的一切,我們暫且不表。當2003 他們五十萬人大遊行,反對“二十三條”惡法的時候,有多少大陸人在支持他們?簡言之,這“二十三條”的惡法一旦通過,香港現在許多人的作為,將比劉曉波判 得更重。長毛、黃毓民等民主派議員不用說,就是民建聯左派的許多人,甚至包括許多普通香港人,他們都會變成劉曉波式的罪犯。大陸普通民眾資訊匱乏,不能做 出恰當的判斷,也就罷了。但大陸一些知識份子資訊並不缺乏,卻對香港五十萬人的遊行冷嘲熱諷,甚至贊同通過“惡法”二十三條,這要何等的無恥,才能將港人 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加以出賣?一些官方的鷹犬學者如此說,我們也就不奇怪,關鍵是有這種想法的人遍佈與官方無甚關聯的普通大陸知識份子,真不知道他們的判斷 力到哪去了,他們的道德底線伊于胡底?

實說,中央由於為羈縻香港,以求穩定的原因,給香港在某些方面有好處,但這些好處大多落到鉅賈大賈和上層與大陸官方勾結的人士手中,給普通香港人的潤澤並不多。而一些大陸人便以為香港人是不勞而獲,占了大陸人的便宜,便生出些憎恨和不滿。其實,你真要爭取自己的權益,那麼你就要努力使中央的財政及諸方面透 明,你要向中央政府去爭取一系列,如港人得了比你多得多的好處,那是因中央政府的分配問題。不去批評中央政府,卻去批評港人,至少沒找對源頭,這完全是亂 捏軟柿子的慫人作派。所以,我們要努力的是,讓大陸中央政府推進民主自由,不要讓他們暗箱操作,而不是花精力說港人去占了便宜。

且拿這次劉曉波被重判來說,倘使沒有港媒的大幅報導,港人的聲援與支持——二十一名零八憲章簽署者集體前往深圳闖關自首等——那麼劉曉波及大陸異見人士的處境,還會更糟糕。你能不能夠想像沒有香港的傳統傳媒報導,沒有港人的支持,哪里還有更多的人公開批評大陸政府的惡行?沒有香港媒體和港人持續不斷的批評與監督,大陸的人權狀況的糟糕程度,我們不難想像。 果香港大陸化了,別的且不說,單是你有“反動思想”的著作,也少了許多發表和出版的地方,你要在高壓下找一點瞭解真相的紙質讀物,也將十分困難。你要到一 所大學去裏去做個與官方唱反調的講座,那麼你將不被批准,學術自由將不復存在,校方民主自由運以及對學生的公民教育,將喑啞走樣。你所有的反對,將會有劉 曉波這樣被重判的悲慘結果。如果大陸不推行民主自由之政改,想起香港大陸化的結果,便令人不寒而慄。

天香港三萬人上街要求雙普選和釋放劉曉波,有人說我們大陸人終於有參與和間接回報一次港人的機會了——事實上,這還不是回報,這是他們也在為我們爭取民主 自由,大陸人由於諸種原因還是處於受的地位——那就是我們利用網路利用推特,將港人傳上來的實地消息瘋狂轉推,讓世界各地的網友在第一時間瞭解香港遊行發 生的事情。由於大家的努力,終於讓#0101hk的標籤上升到了的推特趨勢榜,而為世界上更多的人所知曉。當然,由於港人喜歡用facebook 而大陸則喜歡用推特,致使資訊相對分散而不夠集中,使得遊行的效果打了些折扣。但這是一次大陸與港地網友的合作,這種合作對大陸和香港推進民主自由,都有 極大的好處,只是將來如何改進得更好,以使資訊得以更為廣泛的傳播而已。爭取自由民主,不單是香港人或者大陸人的事情,而是所有中國人的事情,我們沒有理 由,不充分利用現在的一切手段加以合作。

有自由的香港作為中國民主運的前哨和橋頭堡,那麼中國的自由民主運動前進的步伐堪虞。沒有自由的香港,那麼中國許多糟糕的人權紀錄,將不會為世界瞭解,人 們所受到奴役,將不會得到改善。大陸人要常常給提醒沒有民主自由的苦處以及專制的萬般罪惡,港人亦須自省,當明白溫水煮蛙的道理。專制 政權統治的大陸一天不自由,那麼香港每天都存在著赤化的危險,單從昨天遊行時香港員警大聲謾駡遊行者以及拍攝普通民眾遊行(這是為了秋後算帳,將來遊行的 積極分子可能無法自由出入內地),以前兩天在深圳時香港員警的不作為,這就說明警方管理的內地化趨勢之明顯,令人震驚。香港不能沒有自由的大陸,大陸也不能沒有自由的香港,自由的香港不僅是香港人的,也是我們大陸人的。

200912948分病中于成都